释义 |
逃避商检罪是指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将必须检验的商品未报经检验擅自销售、使用或出口。应检、必检商品未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构成本罪,必须是特殊主体故意行为。对于没有报检义务者不构成本罪。要认真审查商检《种类表》。 法律分析 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该罪的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情形。 逃避商检罪是指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的行为。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有义务报商检机构检验进出口商品的个人和单位。没有报检义务者不构成本罪。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 逃避商检的非法行为表现为:(1)对应检和必检进口商品,未经报检擅自在境内使用和销售;(2)对应检、必检商品,未经报检合格即擅自出口;(3)经过商检抽查,认为是不合格商品而擅自出口。 因此,认定本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是看进出口商品是否国家规定的必检、应检商品。由当事人选择可检可不检商品,不构成本罪。要认真审查商检《种类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条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 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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