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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贷纠纷与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同等重要?
释义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贷纠纷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样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1.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
    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所以,应该更多地采用这种方法。
    对于需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其一时又无力偿还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协商解决:
    1)、分期偿还。
    如果债务人因产品积压或者因外债收不回来而暂时无力偿还的,那么可以待积压的产品推销出去后,或者外单位的欠款收回后偿还。
    如果因管理不善暂时亏损但尚未公告破产的企业,经过努力还可以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尽快扭转亏损的,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分批还款计划。
    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还可以使债务人积极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改变无力偿还债务的被动局面。
    2)、实物抵债。
    如果债务人因产品严重积压没有资金偿还债务时,还可以经过双方协商采取以产品抵债的办法来解决。
    以产品抵债,既可以帮助债务人推销积压的产品,又能起到偿还债务的作用,将“死物”变“活物”,这对国家、对当事人双方都是有好处的。
    另外,以实物抵债也可以采取由债权人代理推销产品的办法,用实际推销的货款来抵偿欠款。
    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
    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仲裁期限。
    当事人一定要抓住时机,在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错过时机而丧失自己申请仲裁的权利。
    2)、仲裁机关及管辖。
    根据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合同仲裁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合同仲裁委员会。
    案件管辖原则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
    因此,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仲裁效力。
    通过仲裁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遵守。
    如果调解不成,仲裁机关最后作出的仲裁裁决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法院则要强制执行。
    3.诉讼解决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企业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的也越来越多综合上面所说的,因合同而产生纠纷,对于合同的当事人是需要及时的解决,受害方是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走诉讼的方式处理,但前提一定要找齐相关的证据,如果证据不齐全法院也是不会受理自己的案件,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不同的处理。
    最高院关于审理借贷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内容包括什么?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也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分配举证责任上,当然也应当遵循民事诉讼举证分配的一般规则。
    根据此规则,我们就可以更好地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进行举证责任分配,具体言之即原告或债权人须对存在真实的债权并已到期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被告或债务人需对否认债权真实性或其他抗辩事由负举证责任。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作为债权人主张债权,其举证责任是需要证明债权的真实存在并已到期,而债权的真实存在,需要两个事实,一是双方借贷合同关系已成立并生效,另一个是贷款已实际交付给债务人,即债权人已履行了借贷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具体来说,在理想状态下,原告只要举证双方签订了借贷合同,以及向被告给付了贷款的凭证(如收条、银行汇款记录)等,即算基本完成其举证责任。但是,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和借款人以合同书形式存在的民间借款合同很少,一般都是由借款人书写借据的形式,此时,实际上债权人并不能如理想状态提供借贷合同及付款凭证两份证据,往往只能提供一份借据,甚至只有付款时在场的证人证言。
    正是由于根据民间习惯,大部分的民间借贷,特别是小额民间借贷在形式上并不能完成理想状态下的举证,导致了民间借贷纠纷在审判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较大争议。
    在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中,债务人作为被告一方,其需要对原告的主张提出抗辩,其举证责任实际上就是需要证明自己的抗辩主张。
    而债务人具体的抗辩主张因个案而异,形式多样,种类繁多,比如针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意思表示不真实、签名不属实、已清偿债务等等;
    总而言之,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证明债权人所主张的事实并不存在。
    在应当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已基本能够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时,另一方当事人如果否认该事实成立,则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如其不能提出足以推翻该事实的证据的,可以认定该事实成立,如其能提出足以推翻该事实的证据的,则证明责任转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承担,这就是举证责任的转移。
    举证责任在持肯定事实及持否定事实的主张的当事人之间转移,实际上都是当事人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要求,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仍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体现。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当原告提供了借贷合同、给付贷款的凭证,即完成初步举证责任;
    此时,被告如果否认借款成立并生效,或者主张原告未履行贷款义务,则需要对此进行举证,此时,相应的举证责任即转由被告承担。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
    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刑事吗?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刑事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刑事吗?
    民间借贷纠纷一般不属于刑事案件,民间借贷纠纷属于财产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二、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的条件为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规定,由于民事诉讼处理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涉及到财产纠纷,所以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权利人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法律当中规定民间借贷方面的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当然了,如果要提起民事诉讼的话,应当首先的准备好相关的民事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然后提交给当地的人民法院。并且民间借贷纠纷是属于《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民事诉讼的案件。
    没有借条的高利贷谁敢收?
    一、没有借条的高利贷谁敢收?
    没有借条的高利贷,实际上是没有人敢收的。高息借款不还没有借条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并不是必须要有借条,只要发生了民事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时候就可以起诉。以下是除了借条之外可以起诉一方当事人可以搜集的证据: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果是现金方式支付的,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可以在场证明的人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是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3、对方财产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车、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
    二、民间借贷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在当代的社会,若是放高利贷,那么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而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高利贷,那么人民法院也是不能够对此予以支持的,同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如果要借钱给他人,那么应当要求对方打一个借条,这样的话是可以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作为一种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
    一般借贷纠纷如何打官司?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一般借贷纠纷如何打官司?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一般借贷纠纷如何打官司
    出现个人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起诉人需要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写起诉书,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材料。
    借贷纠纷在双方协商不好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在起诉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办理,一般需要先交起诉状和证明材料,只有确定通过了之后才能受理,如果不符合条件也是会驳回当事人的诉求,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
    民事纠纷不予起诉如何处理?
    一、民事纠纷不予起诉如何处理?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要将不起诉的决定书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和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二、哪些情况符合不予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不起诉和不予起诉的具体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不予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在于:
    (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民事纠纷如果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的,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法院做出的不予起诉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的申请的。如果人民检察院经过审理依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的,公安机关是可以进一步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申请进行复核的。
    民间借贷纠纷要怎么办?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判决解决。债权人因此提起诉讼的要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民间借贷怎样处理合同纠纷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
    依照法律规定,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怎么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的方式是:
    1.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
    2.人民调解,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
    3.强制执行公证,是国家强制力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
    
     该内容由 苏湖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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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0: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