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登记要提供哪些证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复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可以异地办理结婚证吗? 关于在异地如何办理结婚证问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的规定: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二、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应该带些什么 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的,还应当出具有效通行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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