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公司口头辞退,劳动者应当采取下列方法和技巧获取证据和保全证据,并应注意相关事项: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应当注意获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原因或理由,为协商不成时提起仲裁或诉讼时收集、全保证据作准备; 2、用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关问题,一般情况应用信函或电报方式提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未以书面形式通知辞退的事实、自己提出的异议、自己的各项权利主张等,并保留证据内容; 3、及时向相关机构、部门投诉、信访,投诉时,应将用人单位未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全面、客观地登记备案,并保留好投诉、信访凭据; 4、获取录音资料,通过与对方交谈、通话等途径获取相关与用人单位未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录音证据; 5、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在获取相关有利证据材料后,便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