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失,能否在身份证办理点补办?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补办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原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和申领登记表。公民可在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及时发放新证。 法律分析 公民可以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拓展延伸 身份证丢失,如何申请补办手续? 如果您的身份证丢失了,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补办手续。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的户籍所在地或公安局办理此事。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丢失声明、身份证照片等。办理手续期间,您可能需要填写一份申请表格,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办理补办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您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时限。一旦办理完成,您将获得一张新的身份证。请记住,在补办手续期间,您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以确保您的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结语 公民可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发放新证。申领和补办身份证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和申领登记表。对于丢失的身份证,您可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公安局办理补办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照片,并支付费用。补办手续需一定时间,咨询相关部门可了解办理时限。办理完成后将获得新的身份证,请注意在手续期间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以确保信息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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