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被劝退的补偿问题 |
释义 | 劳务合同被劝退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职工享有同工同酬权利,用人单位应按同工同酬原则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合同解除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被派遣劳动者也可依法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可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因此,劳务合同被劝退时是有补偿的。 法律分析 一、劳务合同被劝退有没有补偿 劳务派遣的职工也是劳动者之一,如果劳务派遣公司违法解除劳务合同的,也需要对劳务派遣职工进行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如果劳务合同被劝退的情况下是有补偿的,具体补偿多少有一定的标准,国家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公司违法解除劳务合同时,应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并应按照同工同酬原则进行劳动报酬的分配。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劳务合同被劝退的情况下是有补偿的。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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