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协议达成后是否可以撤回?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应当立即提交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并经由人民法院确认后生效。一旦调解协议生效,当事人不能再随意撤回或修改。但如果调解协议存在严重违法或者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变更调解协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提交,由人民法院审查确认,经审查确认后,裁定和解协议生效。和解协议有关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和解协议裁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当事人在达成和解协议后,不能随意撤销或者变更协议。但和解协议存在严重违法情形、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和解协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诉讼案件中调解程序的规定》第十二条:民事诉讼中,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字确认或者不提出异议,调解协议在法律上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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