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市集体户准迁证办理方法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市集体户准迁证办理方法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办理公民迁入(准迁) 户口 手续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移证 》;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 户口迁移 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集体户人员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 结婚证 》、投靠方的 户籍 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 出生证明 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 买房 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 市区 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 房产证 》,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 营业执照 、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市集体户准迁证办理方法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