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防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使用权吗 |
释义 | 人防车位,开发商无权出售使用权。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使用、收益,但不能进行买卖,因此,合同虽然名为使用权转让合同,实际上是租赁合同。人防车位一般适用于一些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建筑,禁止开发商销售。 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的区别是什么 1、建筑形式不同:人防车位有战时出入口、防护通道和密闭通道;普通车位没有; 2、防护功能容不同:人防车位有防护单元和抗暴单元;普通车位不具备; 3、结构内容不同:人防车位具有抗核暴荷载冲击波的设计,地下室顶、底板以及侧墙厚度都明显高于普通车位。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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