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公司有诉讼主体资格吗?? |
释义 | 支公司有诉讼主体资格吗??支公司有诉讼主体资格吗?有资格。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定义,决定分公司可以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由于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因此,虽然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但不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如证人、鉴定人等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第一种意见是因为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而必须追加法人,那么分公司并不受法院裁判的约束,参与诉讼仅仅是为了查清事实,那么分公司就不是诉讼当事人,仅仅起到了证人的作用。这与民诉法及其意见所规定的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意见相悖。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