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变更人事合同是否可以提出离职 |
释义 | 如果企业变更人事合同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可以提出离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无效、或者用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劳动者工作,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变更人事合同没有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可以提出离职。 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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