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上小学的资格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 (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合法就业的提供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 (6)出生证; (7)预防接种证; (8)健康证明; (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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