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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已做完但公司不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和生活费应该怎么处理?
释义
    工伤停工留薪期公司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并由其责令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支付;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工伤停工期间,工伤认定已经完成公司的工资和生活费用
    工伤停工期间,误工费和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限
    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为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止停工留薪的待遇,劳动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中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工伤中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是按照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来计算。员工所在的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给员工,但是员工停工留薪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则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现在公司不想支付停工留薪工资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工伤?
    8级伤残赔偿标准: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停工留薪期间可否鉴定
    工伤赔偿停工留薪期间可鉴定。在《工伤保险条例》里有关于职工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规定,原则上,停工留薪期不得超过一年,在此期间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如评定伤残等级后,就要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如果没有等级的,那自然就没有相关的待遇了。误工期之说在《工伤保险条例》里没有明确提到,有些地方是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的标准去执行的,有的是根据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的医嘱来执行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不能双方达成共识,可以向劳动仲裁方面提出有关诉求。另外,劳动能力鉴定中存在护理等级鉴定(即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但不存在误工期和护理期的鉴定。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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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8: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