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七百一十六、七百一十七条规定: 1.若转租人擅自转租,房主是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租户擅自把房子转租出去时房东可以立即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且房东有权要求第二个承租人搬离房屋。 2.第二承租人的损失可向承租人要求赔偿,与房东无关,如果承租人拖欠房租或没有赔偿损失,房东可以留置其财产,但不可以留置第二承租人的财产。 3.如果第二个承租人对房子有损害房东可以要求其赔偿,如果其不配合,亦可留置第二承租人的财产,留置的财产数额要相当于房东的损失,不可超过,否则房东也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或侵权方不承担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七百一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