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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告作伪证的处罚是哪些
释义
    原告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方法如下:
    1、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4、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证据的法定种类如下:
    1、书证,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2、物证,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视听资料,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4、证人证言,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鉴定人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综上所述,当事人作伪证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体积哦啊证据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尊重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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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8: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