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会被法院执行《公积金催缴函》,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工资性质,是住房保障的一项基本制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现单位关心编外职工,维护职工利益,有利于吸引人才,留得住职工。职工有了住房公积金,有以单位为家的归属感。对编外合同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按照最低额度缴存。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