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和公证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办理机构不同。 房产公证的办理机构是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办理;房产过户的办理机构是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 2、作用不同。 房产公证的作用是确保房产过户或交易行为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房产过户的作用是针对房屋产权归属进行变,即产权从一方转移至另一方。 3、办理流程不同。 房产公证的办理流程是当事人准备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交材料,由公证人员审核及查明身份等后再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完成;房产过户的流程是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交给房产局,按房产局给予的回执缴纳相关税金,缴纳税金完毕后拿到房产证即过户办理完成。 4、费用标准及内容不同。 房产公证的费用按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房产过户的费用标准如卖卖类型的包含营业税、个税、契税、印花税,且视房产是否满5年等不同情况费用不尽相同。如个人所得税按交易金额的1%征收、印花税按交易金额的1%征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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