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收购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注意下列事项:1.要召开股东大会,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2.被收购的公司在收购之前,要委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小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3.被收购的公司需要签订收购意向书。 一、恶意收购是否犯法 恶意收购是犯法的。收购是经过收购者和目标公司股东双方的合作,通过收购目标公司股东手中所持的股份,取代其目标公司的投资者地位而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的效果即引起了股权关系的变更。 收购企业的程序如下 1、收购意向的确定; 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5、签订收购协议。 二、股权交易的风险有哪些 股权交易的风险主要有股权交易的程序性风险。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办理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同意出资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未经上述程序签订的股权交易合同,因程序缺陷会被视为无效或被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对收购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应收购人的要求向收购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全面评估被收购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帮助收购人分析收购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就收购方案所涉及的收购价格、收购方式、支付安排等事项提出对策建议,并指导收购人按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制作申报文件。 三、股权转让和并购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 1、股权转让是单体行为,并不能一定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兼并收购是一个整体行为,要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收购是原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收购公司股权,而股权转让有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原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就是后者的税要略高于前者。 股权收购是个程序说法,收购的形式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进行,办理的程序基本差不多,税收方面也是基本相同的,股权收购要注意对被收购方的债务及其他股东履行优先权做事先准备。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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