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南宁市民卡关爱优待处理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
    1、本人办理携带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优待孤寡、因公病残老年证》、绿色《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两证缺一不可)或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离休证》;
    (3)申请人的实名制市民卡。
    2、他人代办携带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使用户口簿办理的,须提供本人证件照1张);
    (2)申请人的《优待孤寡、因公病残老年证》、绿色《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两证缺一不可)或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离休证》;
    (3)申请人的实名制市民卡;
    (4)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我区老年人优待水平,进一步形成全社会敬老助老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公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0: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