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外包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劳务外包合同需注意主体资格、服务内容、排他性和责任承担。劳务分包合同法律允许一定范围内的分包,但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不可。非全日制劳动者可签劳务派遣合同,但需征求其意愿且劳务派遣单位需独立且具资质。劳务派遣公司不能与劳动者签非全日制合同,只能签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全日制合同。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理处罚。 法律分析 一、签订劳务外包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主体资格,签订合同前审查承包方有无履行合同的资质和能力。 2.服务内容,注明外包服务的范围、服务最低标准、考核标准。 3.排他性,注明是否允许发包方或服务商与第三方合作。 4.责任承担,明确约定对第三方造成损害时的责任承担。 二、劳务分包合同可以在分包吗 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 三、劳务外包可以签非全日制合同吗 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签定劳务派遣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凡是非全日制、辅助性的工作,都可以实行劳务派遣; 2、比如常见的保安、保洁、物业维修等,都可以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3、但是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必须征求劳动者本人的意愿,不得欺骗、欺瞒; 4、另外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和工作单位有任何关联,必须是独立的、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法人公司。 《劳动民法典》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法规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由劳动者个人缴纳,但工伤保险除外,即用工单位不需要为员工缴纳大部分社会保险费。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比全日制用工形式,可节约许多成本。因此,许多劳动派遣公司希望与员工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但《劳动民法典》对于是否能够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尚未作出相关规定。而《劳动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已明确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只能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全日制劳动合同,且不能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因此,该案中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处罚。 结语 合同签订需注意:1.审查承包方资质和能力;2.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3.约定排他性与合作;4.明确责任承担。劳务分包禁止再分包,主体工程排他性。非全日制劳动可签劳务派遣合同,需征求意愿,独立资质公司。但《劳动民法典实施条例》禁止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违者应受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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