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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都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释义
    主要有以下资料:
    (1)原被告身份证明;
    (2)起诉状;
    (3)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4)涉及到子女的,还需提供子女身份证明,如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5)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还需提供财产证明。
    一、如果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如果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包括起诉状、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还需要携带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还需要携带双方共同财产证明。如果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还要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二、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
    1、原告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离婚起诉状,起诉状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如果有子女,还有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5、有财产分割要求的,还要提交财产的清单、产权证据或者证据线索。
    三、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什么?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或其他证明;
    3、子女情况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4、两份诉状,包括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房产证、行驶证、银行存款、股票、债权债务证明等证据材料。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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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9: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