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哪些证据 |
释义 | 劳动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1、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职、退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 (3)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 (4)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 (5)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 (6)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有关规章制度。 (7)职工违章违纪的证明。 (8)职工的工资、资金等收入情况的证明。 (9)用工单位支付培训费凭证。 (10)职工必须服务期限规定。 (11)其他证据。 2、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 (3)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 (4)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 (5)出工人员名单。 (6)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 (7)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 (8)其他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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