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嫁女儿有被继承权么 |
释义 | 出嫁女儿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基于和被继承人的特定关系,依法取得法定继承权,且子女的继承权不因其婚姻关系的变更而丧失。 一、都有谁对长辈的财产有继承权 长辈财产有继承权的有遗嘱继承人以及法定继承人,其中法定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不包括其他晚辈在内。但是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遗产房产证怎么过户 遗产证转让办理如下: 1、所有有继承权的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2、办理继承公证后,有继承权的负责人携带上述全部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3、转让登记完成后,继承人取得财产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代位继承适用于哪些继承 代位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需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子女可代位继承该死亡子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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