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咨询: 您好,因别人借我钱不还,我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当天,法院才告知我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对原告这一诉求我提出两点反驳意见:一、被告几年来一直居住该法院管辖区内,二、原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已过时限。(15天)但是法院仍然做出取消当日开庭,让我三天内搜集被告在此地居住的证据。法院的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您好,不对,谁提异议谁证明。 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最大的区别在于管辖。由于行政机关的设置明显复杂于法院,其管辖也就不同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管辖可以分成三类: 一是对政府所作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按照“政府对政府”的标准确定管辖,向其上一级政府申请复议; 二是对政府工作部门所作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当根据管理体制确定管辖。 对于实行双重领导体制的部门,由政府工作部门所属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由申请人选择;对于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三是特殊机关或组织设置的管辖,可以按照先确定行为主体,然后找其上一级的原则确定管辖。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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