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证房屋买卖规定 |
释义 | 不动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需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办理不动产登记需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房地产转让需签订书面合同,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并核实成交价格。不得交易的情况包括司法限制、土地收回、未经共有人同意、所有权争议、未登记等。 法律分析 不动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 办了不动产证的房子只要符合当地房管局和国家法律允许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办理方法: 1、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2、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4、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5、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给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下列房地产不得交易: 1、房地产权房屋已被司法部门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的,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 4、所有权有争议; 5、未依法登记,未取得所有权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结语 不动产证的房屋可以自由买卖,但需要符合当地法律和房管局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办理不动产登记需填写申请书,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房地产转让需签订书面合同,并在9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将审查文件并核实成交价格,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某些情况下房地产不得交易,如被司法部门查封或限制产权、共有人未同意、所有权有争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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