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精神损失怎么判定赔偿标准 |
释义 |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主要是指侵害的方式,场合、范围等; (3)侵害所产生的结果,包括侵害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4)侵害人的营利情况,营利多者,赔偿责任亦大,必要时予以收缴;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即诉讼地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6)其他的法定因素。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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