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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损害死亡要赔尝医疗费吗
释义
    要赔偿,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
    1、受害人死亡前的抢救费、医疗费(根据正规收款凭证结合相关证据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赔偿费用。
    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赔偿年限。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最少5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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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4: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