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要符合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公司解散的条件: 1、特定事由的解散: (1)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公司合并或分立时需要解散公司; (3)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无特定事由可由股东会决议解散。 在没有上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股东想要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来表决公司的解散。 二、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程序: 1、开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解散公司需要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字确认。 2、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债权债务; 公司注销登记前要履行债权债务,以公司财产依法清算债权债务。 3、制作清算报告; 公司债权债务依法履行完毕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各股东分别在自己的认缴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4、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是公司解散的最后一步,公司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即告消灭。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该条规定了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制度,也是《公司法》保护小股东利益的一种方式。但股东在适用该条要求解散公司时并非轻易能从法院获得胜诉的判决。因此,股东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时需要提供非常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符合解散条件。 三、公司解散 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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