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信用卡欠款5000元以上,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卡片并将持卡人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持卡人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持卡人将面临承担刑事和罚金双重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196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六条 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