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揭露村委会假账,可通过向村支书反映,召集村两委成员或村民会议进行问责查询,无效可向上级单位投诉。拒不公开账目的,可向乡镇政府、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反映,要求公布并追究责任。 法律分析 村委会做假账可以向村支书反映,由村支书召集村两委成员或村民会议向村委会进行问责查询,没有效果的可以向上级单位投诉。村委会拒不公开账目的,村民可以向乡镇政府、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反映,由政府主管部门责令依法公布,同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拓展延伸 村委会财务违规行为的调查与曝光 《村委会财务违规行为的调查与曝光》是针对村委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调查报道。通过深入调查和收集证据,揭示村委会财务违规的真相,包括可能存在的财务造假、挪用公款、虚报收支等行为。此次调查旨在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推动村委会的透明化和规范化管理,促使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通过曝光这些违规行为,希望引起公众的关注和监督,促进社会公正与法治建设。本次调查将坚持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确保报道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公众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 结语 揭示村委会财务违规行为的真相,保护村民权益,推动村委会透明化管理,促使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引起公众关注,促进社会公正与法治建设。本次调查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提供真实可靠信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