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诉中,审理上诉案件可以适用调解吗?为什么??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适用调解的制度,但不同于对一审案件的调解。一审案件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但二审程序中,因为涉及当事人上诉权的维护问题,因此,调解不成的,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即责任在人民法院的,发回重审;而责任在当事人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具体如下:(1)漏审、漏判诉讼请求。该责任在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2)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该责任在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3)新增加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该责任在当事人,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4)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离婚的案件。即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法院认为应当离婚的,该责任在人民法院,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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