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怎么算 |
释义 | 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是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则其死亡时间为意外事件发生之日。可以申请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指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 一、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和后果? 1、宣告失踪的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 (2)客体条件:有下落不明的事实,自然人下落不明须满二年。 (3)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 2、宣告死亡的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 (2)客体条件:通常情况是下落不明满四年;如果发生意外事件满2年,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时,不受2年时间限制。 (3)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 3、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1)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并未丧失,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并不自动终止,双方均不得再婚,否则构成重婚。 (2)设立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范围: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 4、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的法律后果相同,比如单位除名、户口注销、继承开始、配偶可以再婚等等。 二、人民法院对公民死亡案件应如何适用法律 出现以下情形,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 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3.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三、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重新出现失踪宣告能撤销吗 被宣告失踪后重新出现,失踪宣告可以撤销。可以向法院申请失踪宣告,至于申请人可以是被宣告失踪的当事人,也可以是相关利害关系人。 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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