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以下影响: 1、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如果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可能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 2、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并且如果公司不办理社保停缴手续,会影响以后的工作单位缴纳社保。 但自动离职如果是因为以下原因的,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又拒付劳动报酬和补偿金,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叫做自动离职。 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