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治安案件结案条件 |
释义 | (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法律分析 治安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治安案件多久自动结案 治安案件的办理一般需要在60天之内完成。 1、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对应案件疑难复杂、违法嫌疑人逃跑等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调查取证,不能因超过法定期限而终止调查,在案件调查终结后,依法作出治安处罚。 治安案件长时间不结案对谁不利 并不存在对谁不利一说,治安案件处理要公平公正,处理结果并不因结案时间有所改变,但案件审理有时限的限制。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案件办理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是,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如果相关部门30天未能办理完相关案件,可以延长30天,若延长后仍未能在期限内办理完毕,公民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该内容由 朱教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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