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公司名称变动是否需要重新签订? |
释义 | 劳动合同公司名称变动无需重签,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劳动者非因个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法律分析 一、单位劳动合同公司名称变动需要重签吗 1、公司名称变动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是不需要重签。 2、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二、哪些情形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1、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3、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4、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5、其他合理情形。 6、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可以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公司名称变动的情况? 当公司名称发生变动时,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不会因公司名称变动而受到影响。公司更名或重组时,劳动合同通常会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但是,为了保证合同的明确性和合法性,建议公司在名称变动后向员工发出通知,并提供变更的公司名称。同时,公司还应确保员工权益的连续性,如工资、福利、职位等不受影响。如果公司名称变动涉及到法律手续或合同条款的修改,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规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名称变动一般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时,原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并将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然而,在公司名称变动时,建议公司向员工发出通知并提供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员工权益的连续性。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规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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