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到法庭判决书后,我继承父母房产的三分之一,不领取房产证能不能把继承的份额给我女儿?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遗产继承在法院判决后,继承者可以仅凭法院判决书可以办理遗产房屋产权过户。不仅是法院的生效判决书,生效的仲裁裁决书等也可以作为过户的依据。 仅凭法院判决书可以办理遗产房屋产权过户。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有两种方式:1、继承公证书办理更名;2、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办理房产更名过户手续。法院判决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有绝对的拘束力,相关部门和个人都受其约束,完全可以办理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我要把我应该继承的三分之一的房产份额转给我姐姐,好吗? 房产继承权不能转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能够引起继承发生转移的只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两种情形,但这两种情形都是不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转移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房产继承权只能接受、行使或者放弃,但是不能转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我想把我应继承的三分之一房产份额转给我姐,可以吗? 房产继承权不能转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能够引起继承发生转移的只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两种情形,但这两种情形都是不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转移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房产继承权只能接受、行使或者放弃,但是不能转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继承诉讼后,房地产根据判决过户,三分之一的产权人各占三分之一。但是,由于此时亲属关系不好,无法协商一致行动。房产能卖吗? 遗产继承的房屋能卖。继承财产的,无论是继承人之间达成继承协议还是法院作出有效判决,只要继承人取得继承财产的所有权,房屋就可以买卖。然而,由于房地产是房地产,如果想完成交易,必须通过转让登记。此时,如果继承人直接到房地产中心转让,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该房屋仍以死亡被继承人的名义登记。此时,继承人不能直接转让给买方。如果想完成交易,需要分两步。第一步是根据法院的有效判决或公证处公证的继承文件,将房屋从被继承人的名义变更为继承人的名义;第二步是将房屋从继承人的名义转受人名下,从而完成交易。无论哪一方买卖房屋,如果交易房屋未完成继承转让,即第一次转让,都要尽量在合同中体现出来,并制定相关合同条款进行约定,避免双方难以预料的法律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诉讼后,房地产根据判决转让,三分之一的业主。但也因为此时亲属关系不好,不能协商一致行动,房地产有办法出售吗? 法律分析:继承的房产需要完成法律上的继承手续后才能够出售,也就是需要变更到继承人名下后才能出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女儿离异,户籍在娘家,能否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产? 儿子户口迁出去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属于当事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则不能成为遗产,故不能被继承。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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