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工人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
释义 | 根据国家劳动部公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的规定对三级安全教育规定如下: (一)一级(段级)安全生产教育。由段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新工人到单位报道后,有劳动人事及教育部门、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车间.教育内容包括: 1、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条例、标准等。 2、介绍本单位的性质、有关设备的特点和各种规制度。 3、有关应知应会的安全内容。 4、学习安全注意事项及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二)二级(车间)安全生产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教育内容包括: 1、本车间概况、生产工作的特点。 2、本车间生产、工作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本车间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生产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电器器材、消防器材、安全保险装置等性能,以及使用、维修保养方法和预防处理故障的基本知识。 4、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5、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三)三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采用讲解师范相结合和指定老师包教包会的方式,进行实际的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教育。应知应会合格后,再指定师傅带班上岗操作。教育内容包括: 1、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各岗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特点,生产流程,工作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3、本岗位(工种)的机械、设备、电器、工具性能和保险、安全防护装置作用及使用方法等。 4、岗位事故案例和判断、预防、处理事故的安全保护知识。 5、岗位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 6、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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