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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费法律规定是: 1、抚养费除另有约定外,一般由不直接抚养一方予以支付; 2、抚养费一般标准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标准可以适当提到百分之五十; 3、其他规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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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