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流程概述 |
释义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并诚实信用地签订本合同。甲方许可乙方在特定期限内使用甲方注册的商标,乙方需遵守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和期限,并保证商品质量。合同还规定了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合同终止条件等。双方在合同终止时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法律分析 签定地点: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乙注册的使用在类商品上的第号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类商品上。 二、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五、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七、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八、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九、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终止使用该商标,剩余的商标标识应;市场上流通的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应在月内撤出市场。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份,自签定之日起三个月,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许-可被许-可人(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年月日 八、特别声明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根据合同内容,甲方授权乙方在特定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对乙方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标明自身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并严禁乙方擅自更改商标内容或将商标授权给第三方使用。合同期限从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需双方另行续订合同。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并在一个月内撤出市场。对于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方同意将合同备案于商标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六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第四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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