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拉姐姐下水出借银行卡牟利,姐弟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拘! |
释义 | 一时贪念,贵州一年轻小伙吴某超拉姐姐下水出借银行卡牟利,不仅自己身陷囹圄还把姐姐拉下水。5月21日下午,年仅18岁的吴某超来到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派出所投案自首,供述自己出借姐姐名下的银行卡帮助他人洗钱的违法犯罪事实。而早在十天前,5月12日,梅山派出所民警就专程赶赴贵州将涉卡犯罪嫌疑人吴某超的姐姐吴某莲抓获归案。现年24岁的吴某莲被抓获前在贵州老家一家水果店上班,2019年曾在南安梅山务工,当时在梅山建设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今年3月份的一天,吴某莲接到弟弟吴某超的微信,让她用名下的银行卡、支付宝帮助转账,并嘱咐她转账后要将所有聊天记录删除。于是吴某莲就用名下的一个支付宝账户帮助弟弟转账两次共3万多元,弟弟也给自己500多的好处费。而彼时的吴某超除了让姐姐通过支付宝操作转账,还自己利用姐姐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号帮助他人转账,共非法获利1400多元。吴某超称当时也是通过别人介绍,只要帮助转账就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因为当时手里缺钱,吴某超就脑子一热,干起了这轻松赚钱的“工作”。由于自己未满18周岁,无法办理银行卡,吴某超就伙同姐姐吴某莲利用名下的金融账号帮助转账,不知不觉将姐姐拉下水。经查,转入姐弟俩账号的资金都是全国各地受害人被骗的钱。目前,吴某连、吴某超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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