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量刑七个月能缓刑,如果满足缓刑条件的,羁押7个多月能判缓刑。关于判6个月缓刑6个月中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判刑5个月暂不执行,给予6个月法定考察期,考察期没有犯新罪或发现新的罪行,则公开宣布免除原所判刑罚。 同一犯罪中,优先考虑适用缓刑的情形: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 (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 (9)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 (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条件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