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法律规定是 |
释义 | 起诉离婚可以撤诉,但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六)重复起诉的; (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审理。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或者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起诉离婚开庭当天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开庭当天可以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 2、申请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当事人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在时间上,应在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法院作出裁定,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撤诉后第二次起诉可以判离婚吗 是否判决离婚要由法院审理决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复合可能了,法院就会判决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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