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权与被害人或证人联系,但被害人或证人是否合法拒绝与犯罪嫌疑人联系呢?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嫌疑人有权与被害人、证人协商,对其指控进行辩解。被害人、证人有权拒绝与嫌疑人协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被害人、证人可以拒绝与嫌疑人协商,但不得拒绝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调查。” 综上所述,被害人或证人的拒绝与犯罪嫌疑人联系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调查取证等情况下,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有权要求被害人或证人配合调查。因此,被害人或证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理智判断,合法拒绝或积极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