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的婚前债务是否追诉到另一方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方的婚前债务,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追诉到另一方的。夫妻双方只有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债务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就只能各自偿还,一方的婚前债务应当属于个人债务,是不可以追诉到另一方的,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婚前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追诉到另一方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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