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种作业的上岗,有何特殊要求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且取得特种作业的资格。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一、七项高危作业是指哪些 7项高度危险作业包括:1.高空,2.高压,3.易燃,4.易爆,5.剧毒,6.放射性,7.高速运输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二、生产经营单位劳动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一)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证,而安全生产管理是维护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生产秩序的保障,作为本单位职工的从业人员有义务严格遵守,有义务服从。 (二)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放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者不正确佩戴、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为防护劳动者的人身不受职业有害因素的损伤而配备的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可以避免和减轻职业危害的发生,从业人员应遵守此项法定义务。 (三)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这项义务的履行能够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而提高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可靠性。 (四)危险报告义务。即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如下: 1、技安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综合管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2、各单位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半年报厂技安处,由技安处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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