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未绑定,不允许自助办理电子眼记分,如果想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分,需提前到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未绑定的,将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 2、已绑定,只能自助办理绑定后新增的违法,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已绑定的,只允许自助办理绑定日期后新增的。 3、累计记分规定。累积记分接近12分或者已经超了12分的,是不可以办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