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得到的奖金、工资;经营、生产的收益及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收入,在没有约定婚后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上述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