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以下债务: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夫妻财产约定中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