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养关系建立后法律上允许双方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收养关系解除后消失。在法律上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已经没有父母子女关系,双方是否可以登记结婚,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禁止解除收养关系后的养父母子女结婚的规定。解除收养关系后的养父母子女双方都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原则上可以登记结婚的。但立法本意应当是禁止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之间登记结婚,目的是防止有人利用法律漏洞通过解除收养关系达到结婚的目的。另外,从伦理上考虑,也不提倡解除收养关系后的养父母子女之间建立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法官法释义全文第十六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