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我的股份怎么办 |
释义 | 在公司破产和倒闭时候.如果有该公司10%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债务清偿先到法院申请封闭公司的财产。但是先是优先股的分了在轮到普通股的股民,其次股票要是有其他公司买因该可以卖给其他人,或者有公司把破产的公司收购。 一、自已的公司可以持股公司股份吗? 可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意思公司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必须符合以下情形: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不得长期持有本公司股份。 但是实践中如果有公司长期持有本公司股份,该公司在办理减资程序注销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之前,或者在转让公司股份之前,公司其他股东不得主张按照减资后的注册资本确认自己的股份比例。 二、企业倒闭了员工的工资要如何赔偿 公司倒闭,员工工资赔偿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在以下三种情况时,法院会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 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关于公司破产时的债务问题,首先应当以公司的破产财产清偿,如果不能清偿的,则债务消灭。 三、企业拍卖后债务怎么办 企业拍卖后债务按照比例偿还。具体如下: 1、公司倒闭,应向法院申请破产,对企业进行拍卖后,应将拍卖后的资金对于债务按顺序进行清偿,清偿顺序为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 2、其次是企业所欠员工的工资、补贴等; 3、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一、企业破产的破产特征如下: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2、存在多数债权人。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3、债权人公平受偿。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二、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8、破产清算的结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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